
青岛范志强律师网
qdfzq.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车主将车辆交车行出租,交通事故后谁承担赔偿责任?
2012-04-04 13:04:15 来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等司法解释所确定归责原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定的基本原则就是以机动车运行支配和机动车运行利益归属为标准,凡是符合其中一个标准的均应当确定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车主将车辆交车行出租,车主、车行对车辆出租均有收益,承租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因此,车主、车行、承租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 大家都在看

委托单位与青岛某物流公司签订货运代理合同,约定委托单位为物流公司代理货物进出口,费用月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