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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兼职合同)
2012-04-10 07:25:33 来源: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务工人员):
鉴于乙方为 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担任 职务,并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劳务内容和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参加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安排的培训、学习,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劳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乙方出现任何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按下列方式给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佣金,标准为 。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的;
二、 乙方服务的项目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
三、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四、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五、因本协议签署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 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 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尾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法人代表: 当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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