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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民间借贷纠纷因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我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2016-07-20 21:43:51 来源:


应诉民间借贷纠纷因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我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对方持委托人签名的30万元欠条向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委托人偿还30万元借款。

范律师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律师认为,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庭审质证中,对方无法陈述出借资金来源和具体交付细节。市北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作出(2014)北民重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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