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范志强律师网
qdfzq.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代理租赁合同纠纷我方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
2014-01-14 20:55:24 来源:
2012年6月,委托人租赁周某某网点房用于经营,依约支付租金及20000元保证金,周某某出具收款收据一份。2013年6月,租赁一年期届满后,委托人要求退回保证金遭到周某某拒绝。
范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为追索保证金。在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周某某出具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我方质证认为双方并非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且房屋已被周某某收回,双方租赁合同实际已解除,周某某应当退回保证金。李沧法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作出[(2013)李民初字16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周某某向委托人返还保证金20000元。
- 大家都在看

委托单位与青岛某物流公司签订货运代理合同,约定委托单位为物流公司代理货物进出口,费用月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