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范志强律师网
qdfzq.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代理职工与用人单位侵犯商业秘密、培训费纠纷全面胜诉
2014-05-23 07:21:23 来源:
青岛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委托人与其签订培训协议,期限未满,委托人单方辞职,属于违约应承担培训费损失50000元;委托人在其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其商业秘密,私自带领其客户与同行业其他单位重要文件订单,造成其损失570000元,要求委托人承担上述两项赔偿。
范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应诉本案。诉讼中,该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供培训协议、QQ聊天记录、费用明细、公证书、交通费单据等等。律师紧紧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最终,市南法院完全采纳律师的质证意见,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全部驳回该公司诉讼请求。
- 大家都在看

委托单位与青岛某物流公司签订货运代理合同,约定委托单位为物流公司代理货物进出口,费用月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